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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04-14
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N-202604FJ-007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XN-202604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6〕11号)(项目代码:2601-421202-04-01-75489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咸安区猫山路同德巷交叉处
建设项目规模: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000㎡,总建筑面积9800㎡,新增托位150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栋,设置托育服务中心,家庭养护服务中心,托幼综合指导中心、辅助用房等,同时购置安装儿童早期发展及培训教具等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位、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4124.15万元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有),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1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3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彦星
联系人: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8871512960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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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4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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