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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4
发布人:交易指导协调处
阅读次数:7
异议与投诉
问:
潜在投标人发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商务技术要求与所招标项目不匹配或存在明显缺陷时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
答: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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