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服务平台 登录
当前位置:每日一问 > 详细信息
发布时间:2025-08-22
发布人:交易指导协调处
阅读次数:5
法律责任
问: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如何处理?
答:
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版权所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ICP备1901831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