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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合同备案须知
阅读次数:8413次 发布时间:2016-06-22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申请人
投标人 
三、受理
网上及十四楼文件审查室:15A09室、15A11
四、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五、合同备案工作流程、标准(含需提供的材料)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前,须用CA锁登陆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在网上提交电子文件(PDF扫描上传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文本原件)备案申请,并将纸质文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送中心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受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应保持一致。
2、市场处工作人员审查所签合同按规定应使用行业标准合同模板的,是否使用;所签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
对符合合同备案要求的,市场处工作人员备案、确认,系统自动生成施工许可联系单(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打印。
对合同内容不完善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招标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执行中心规定。 
       六、联系电话
       15A09室:027-86629909    15A11室:027-8662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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