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服务平台 登录
当前位置:交易智库 > 使用指南 > 详细信息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阅读次数:12757次 发布时间:2017-02-10

第一节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运行本系统时,必须连接Internet之后才可以进行操作。

2、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系统网址:

工程建设:http://119.97.164.132:9009/jy-zhaobiao/login.html

政府采购:http://119.97.164.132:9009/hb-zfcg-jy-zhaobiao/#

3、浏览器:建议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推荐浏览器IE9~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页面不兼容情况。4、在数据上报系统中,信息填报人对信息内容负责,信息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更改,在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填报信息,确保无误。

第二节 工程建设类操作

1、用户登

用户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录入工程建设类地址,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系统(以下简称“数据上报系统”)—工程建设子系统。

2、项目信息

用户登录后,主界面显示为项目信息列表页,此时点击“新增项目信息”按钮,新建一个项目。

在新增页面录入项目信息,完成并确保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将信息保存,然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新增的项目信息提交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提示:在数据上报系统中,信息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更改,在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填报信息,确保无误)

3、招标项目信息

完成项目信息的填报后,点击左侧目录栏中“招标项目信息”按钮,进入招标项目信息列表页。点击“新增招标项目”按钮,进入新增招标项目页面。

在选择项目对话框中,选择在项目信息中提交的项目,新增一个该项目下的招标项目。

选择项目后,录入招标项目信息,并在标段信息中添加该招标项目下的标段,一个招标项目可添加多个标段。

完成招标项目信息和标段信息的录入后,同样点击“保存”和“提交”按钮,将该条招标项目信息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4、招标公告

完成招标项目信息填报后,同样点击左侧目录栏中“招标公告”按钮,在出现的招标公告列表页点击“新增招标公告”。

在“选择招标项目”对话框中选择需要添加公告的招标项目,如果招标项目下有多个标段,则还需选择公告所包含的标段。

录入公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并将公告的具体内容录入到“公告内容”中,上传公告附件(如有),完成后将该条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当提交的招标公告有变更时,同样在招标公告列表页新增变更公告。

5、投标邀请书

当招标项目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需要发出投标邀请书时,在投标邀请书列表页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投标邀请书页面。

选择需新增投标邀请书的标段,录入投标邀请书信息,完成后将投标邀请书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6、开标记录

当标段进行了开标后,在开标记录列表页面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开标记录。

在“选择公告标段”对话框中,选择需添加开标记录的标段。

录入开标信息,保存后点击“添加开标明细”按钮添加开标明细。
     添加开标明细还可通过导入excel表格来添加。先点击“excel模板导出”按钮,获取excel模板后,根据提示在表格中录入开标明细,完成后点击“开标明细导入”按钮,选中保存有开标明细的excel文档进行导入。

      添加完开标明细后,点击“保存”和“提交”按钮将开标记录上报到公共服务平台。

7、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评标完成后,在评标结果公示列表页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该标段的评标结果公示。

选择标段后,录入评标结果公示基本信息,完成后将该条评标结果公示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8、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的公示期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列表页点击“添加”按钮,添加中标结果公告。

选择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标段,录入公告信息,并将需要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的具体内容录入到“公告内容”中,完成后将中标结果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节 政府采购类操作

1、用户登

参照工程建设类数据上报系统用户登录。

2、项目信息

在项目信息列表页点击“新增项目信息”按钮,添加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录入项目信息内容,完成后将项目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3、采购项目信息

完成项目信息上报后,在采购项目信息列表页点击“新增采购项目”按钮,进入新增采购项目信息页面。

在“选择项目”对话框中,选择在项目信息中提交的项目,新增一个该项目下的采购项目。然后录入项目信息,并添加该采购项目下的包件,一个采购项目可添加多个包件。完成后将采购项目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4、征求意见公告

完成采购项目信息的上报后,如采购项目需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在征求意见公告页面点击“添加”按钮。

在选择采购项目对话框中,选择需添加征求意见公告的采购项目,录入征求意见公告信息,完成后将征求意见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5、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完成采购项目信息的上报后,可添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资格预审项目为资格预审公告)。在采购(资格预审)公告界面,点击“新增采购公告”按钮,进入新增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页面。

在“选择采购项目”对话框中选择需要添加公告的采购项目,如果采购项目下有多个包件,则还需选择公告所包含的包件。

录入公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并将要发出公告的具体内容录入到“公告内容”中,上传采购文件附件(必须上传),完成后将该条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6、项目质疑

发布采购公告后,可在项目质疑列表页点击“新增”按钮,新增项目质疑。

在新增项目质疑页面中,点击“选择”按钮,选择需要进行质疑的包件,录入质疑信息,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7、质疑答复

在保存项目质疑后,在质疑答复列表页,点击“答复”按钮,进入质疑答复页面。

在质疑答复页面中,录入答复信息,

8、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采购公告后,当需要发布答疑、补遗文件时,在答疑补遗文件页面点击“添加“按钮。

选择需发布答疑补遗文件的包件,录入答疑补遗文件信息。其中“是否按包组发布”为选择按采购公告发布还是按包件发布答疑补遗文件,“是否修改时间安排”为是否需要对公告或包件时间进行修改。
9、暂停、终止、更正公告

发布采购公告后,如果项目需要暂停、终止或更正,在暂停、终止、更正公告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暂停、终止、更正公告页面。

选择需要暂停、终止或更正的公告后,在添加暂停、终止、更正公告页面录入公告信息,选择公告类型,完成后将暂停、终止或更正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暂停公告的项目,在恢复后,同样在暂停、终止、更正公告列表中添加“恢复公告”。

10、开标记录

当包件进行了开标后,在开标记录列表页面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开标记录。

在“选择公告包件”对话框中,选择需添加开标记录的包件。

录入开标信息,保存后点击“添加开标明细”按钮添加开标明细。

添加开标明细还可通过导入excel表格来添加。先点击“excel模板导出”按钮,获取excel模板后,根据提示在表格中录入开标明细,完成后点击“开标明细导入”按钮,选中保存有开标明细的excel文档进行导入。

    添加完开标明细后,点击“保存”和“提交”按钮将开标记录上报到公共服务平台。

11、申请组建评标委员会

     包件开标后,在申请组建平委员会列表页点击“添加”按钮,进入申请组建评标委员会页面。

选择需要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包件,录入评审信息,完成后将申请组建评标委员会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12、评标委员会成员

组建评标委员会后,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列表页中点击“添加”按钮,进入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页面。

选择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包件,录入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完成后将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13、评标报告

完成评标后,在评标报告列表页点击“添加”按钮,进入评标报告信息页面。

选择完成评标包件,上传评标报告,完成后将评标报告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14、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列表页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中标结果公告页面。

    选择需添加中标结果公告的包件,录入公告信息,将具体要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录入到“公告内容”中,完成后将中标结果公告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15、合同备案

包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备案列表页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合同备案信息页面。

选择签订了合同的包件,录入合同备案信息,上传合同,完成后将合同备案信息保存并提交到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据上报操作手册.docx
版权所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ICP备1901831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