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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备案须知
阅读次数:738次 发布时间:2016-06-22
一、设定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二、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
网上及十四楼文件审查室:15A09室、15A11
四、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五、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备案工作流程、标准(含需提供的材料)
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投诉,或异议投诉已处理完毕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中标结果公告文件以及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
2、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中标结果公告文件,审核是否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是否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需要签字的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异议或投诉,或异议和投诉是否已处理完毕;中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主要内容是否与评标报告、评标结果公示一致。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确认,系统自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自动生成缴费通知单。
房建和市政工程打印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中心加盖公章及审核人、负责人签字;
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联系电话
15A09室:027-86629909     15A11室:027-8662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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