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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报告备案、评标结果公示须知
阅读次数:747次 发布时间:2016-06-22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二、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
网上及十四楼文件审查室:15A11室、15A09
四、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五、评标报告备案、评标结果公示工作流程、标准(含需提供的材料)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评标报告、填写评标结果公示文件信息,并提交审核。
评标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计算机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打印名单、评标专家签到表;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定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评标结果公示文件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
要内容、投诉与质疑联系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媒介等。
2、中心工作人员检查评标报告是否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需要签字的材料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查验评标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审核评标结果公示相关内容是否与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的评标结果一致。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确认,系统自动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报告、拟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联系电话
15A09室:027-86629909     15A11室:027-8662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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