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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业务文件备案受理须知(省中心)
阅读次数:457次 发布时间:2016-06-22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是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二、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窗口:
网上、11楼服务大厅文件审查备案受理窗口
四、受理时限:
即时受理
五、办理流程: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投标业务文件备案申请的,应先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在网上提交电子文件备案申请,并将纸质文件送中心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受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
(二)纸质文件材料包括:
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修改通知;
3、资格预审报告备案;
4、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通知;
6、评标报告、评标结果公示文件;
7、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
8、合同备案;
9、特殊异常情况申请(重新招标、重新评标备案等)。
(三)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备案文件,出具文件备案受理单(附件3),受理单注明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受理时间、受理人员、办理人员、联系方式和办理期限。
(四)文件审查室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的备案文件在省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予以备案。对备案文件不完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一次性告知送审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办理期限
文件答疑澄清修改通知备案、评标报告备案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备案等半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件一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两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电话:
服务大厅文件审查备案受理窗口:027-8662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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