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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标(资格预审)场地预约申(省中心)
阅读次数:704次 发布时间:2016-06-22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二、受理窗口:
网上、11楼服务大厅文件审查备案受理窗口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资格预审场地的预约申请与变更
1、资格预审场地预约与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分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和招标条件备案后、向文件审查受理窗口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前,提出资格预审场地申请。办理时需先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在资格预审场地预约菜单提出场地申请,同时提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使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到中心服务大厅文件审查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项目具体情况后办理。
资格预审场地预约通过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申请。  
2、申请人提交场地预约申请时,填写资格预审日期,预留1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审核备案时间(当日不列入计算),如未预留时间,系统无法提交审核,将会弹出框提醒“当前日期至资格预审时间不足”。
 3、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申请时,需对文件发售开始日期与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及资格预审日期同时进行判别,文件发售开始日期至资格预审日期必须大于等于10日( 文件发售开始日期至文件发售截止日期不少于5日,文件发售截止日期至资格预审日期不少于5日),当日不列入计算,如少于10日,系统会弹出框提醒“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时间不足,请先提交资格预审场地变更”。
资格预审场地变更需向文件审查受理窗口提交资格预审场地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在网上资格预审场地变更菜单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
(二)开标场地预约与变更
1、开标场地预约与招标文件备案分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和招标条件备案后(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或资格预审报告备案后(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备案后(采用邀请招标的),向文件审查受理窗口提交招标文件备案前,提出开标场地申请。办理时需先登陆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开标场地预约菜单提出场地申请,同时提交场地使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到中心服务大厅文件审查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项目具体情况后办理。
开标场地预约通过后,提交招标文件备案申请。
2、申请人提交开标场地预约申请时,填写开标日期,需预留2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审核备案时间(当日不列入计算),如未预留时间,系统无法提交审核,将会弹出框提醒“当前日期至开标时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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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备案提交审核,需对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开标日期进行判别,文件发售开始日期至开标日期必须大于等于20日,当日不列入计算,如少于20日,系统会弹出框提醒“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20天,请先提交开标场地变更”。
开标场地变更需向文件审查受理窗口提交开标场地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在网上开标场地变更菜单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备案增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和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的变更,系统提供下拉框选择“是否调整报名截止时间:/否”,默认为否,选择“是”,可调整报名截止时间。系统提供下拉框选择“是否调整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否”,默认为否,选择“是”,可调整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二)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备案标段列表后增加相应标段最新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场地;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备案标段列表后增加相应标段最新的资格预审时间和场地。
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涉及到场地变更的,必须先办理场地变更后,才能办理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备案.
 
六、联系电话:
服务大厅资格预审和开标场地预约: 027-86629956


附件: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变更申请单.docx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使用申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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