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C2101150005 | 标的名称: | 长江文创产业园2号楼房产 |
项目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挂牌公告期: | 2021-01-15 至 2021-02-10 |
挂牌价格(万元): | 36376.05 | 保证金金额: | 3600万元 |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方川(15629616161) 白璇(13986223267) | 联系方式: | 027-88712326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挂牌期满,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万元。 | ||
相关事项说明: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并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了解。 2、长江文创产业园区由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组成,标的资产为2号楼,尚在建设中。园区建设方已将1-4号楼整体报建,1号楼、3号楼、4号楼的建设进度可能影响到2号楼的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进度。 3、转让方提出,受让方在足额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开始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接的各项工作。 4、转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受让方应予配合,如因受让方不配合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过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转让方、受让方的原因致使标的过户时间较长,交易双方不得因此向对方追责或索赔。标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付确认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意向受让方的行业类别须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该标的所在产业园批复的功能要求。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认同《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鄂中天诚评报字〔2020〕第213号)的全部内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标的现状予以受让,承诺对标的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险,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园区)规划、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验收、消防安全隐患、权属变更过户等)为由要求退款,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6、受让方须同意标的房产、土地实测面积若与证载面积存在差异,不得因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的差异要求更改成交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支付: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73816 101826 000 63018;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江汉路支行;行号:30252103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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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网站链接: | http://www.hbcpre.com/index-view-aid-66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