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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苗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6-12
通山县苗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HBTS-202606SZ-019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TS-202606SZ-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苗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5-421224-04-01-1894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畅青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畅青园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通山县苗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拟建设1.86万亩苗圃示范基地,完成基地土壤培肥、农田输配电工程、病虫害检测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并开展大花紫薇、樱花、桂花、美人梅及白玉兰等苗木的栽植及管护工程。
合同估算价:22785.32万元
其他:自行招标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联合体牵头方须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6月14日至2026年06月1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山县畅青园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通羊镇凤池社区凤池路隧道口门球场
地址:
邮编:
437600
邮编: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程钦
联系人: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58782839333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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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6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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