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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汤池温泉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06-29
应城市汤池温泉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C-202606FJ-01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606FJ-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汤池温泉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604-420981-04-01-65713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蒲阳神女境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蒲阳神女境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汤池镇温泉路121号。
建设项目规模:对汤池温泉景区改造升级,占地面积422亩,建筑面积4.19万m2,包括主题温泉区升级;水上乐园、环湖文旅休闲区、恒温泳池、院线、摆渡船等文旅业态提升工程;游客中心、主题酒店、市集、餐厅、会议厅、音乐广场等功能提升工程;停车场、充电桩、配套用房、园区智能化系统等设施;购置景区运营设施设备。
合同估算价:42007.51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资质条件:同时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申请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 5 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单项投资额不低于4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1.5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申请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当取得下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③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1.6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申请人中各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合格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蒲阳神女境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孝感市应城市城中街道体育场路6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鹏
联系人:
魏广超、张迪、何兰芳、胡梓君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8671298168
电话:
18571525793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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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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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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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6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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