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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3-16
郧阳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EPC)(HBYY-202603FJ-008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603FJ-0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6〕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润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 67.85% ,自筹资金32.15% 。招标人为十堰市润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学府路65号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2万平方米(折合109.85亩),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产教融合中心、青年公寓、食堂、双创中心、健身中心、学术交流中心,配套完成地下室、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
合同估算价:58766.76万元
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标明的日期为准;除发包人书面同意顺延工期外,无论因何原因造成本工程推迟开工的,工程竣工日期都不得超过2026 年12月31 日。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3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1项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1、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或投资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2、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或单项合同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或单项合同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设计类似业绩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注: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本次招标,商住楼不计入公共建筑。 3.1.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否则,无论何时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将保留包括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向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索赔经济损失等在内的一切权利。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社会保险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需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无论何时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将保留包括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向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索赔经济损失等在内的一切权利。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会保险证明。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以上人员均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不超过2家成员联合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1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润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润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汉江观邸6号楼12层1208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车城御园小区 26栋 5单元 6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郑铎
联系人:
王秀娟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367193880
电话:
176718066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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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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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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