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1、项目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辅机设备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辅机设备(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18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辅机设备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含咸安区大屋邵矿区年产400万吨建筑石料和冶金用白云岩矿山建设,配套建设400万吨/年加工厂区(含骨料生产线及生产辅助设施等)、道路工程以及矿山生态修复包括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
3、项目预算:3409.5650万元
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辅机设备进行招标采购。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6、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6.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6.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 6.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6.1.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1.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6.1.6、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函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公示期限
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2日
四、意见的提价方式
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均可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但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提交至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524692884@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反馈意见。
五、招标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
招标人: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12栋(自贸区武汉片区)
联系人: 陶文广
联系电话:15802778551/18202751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联系人:谭慧
联系电话:0715-8688001/1887152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