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5FJ-109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SJ-202605FJ-109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教发函〔2025〕608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08㎡,其中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总用地面积为5268㎡,学生宿舍组团五总用地面积为4440㎡。总建筑面积为30520㎡。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总建筑面积约 13950 ㎡(其中地上 9610 ㎡,地下 4340 ㎡)。 规划地上 8 层,地下 2 层,建筑总高度约 32.85m,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附属用房、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同时建设楼栋周边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五总建筑面积约 16570 ㎡(其中地上 13800 ㎡,地下 2770 ㎡)。规划地上 9 层,地下 1 层,建筑总高度约 37.20m,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快递点、附属用房、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同时建设楼栋周边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
||||||||||||||||||||||||||||||||||||||||
| 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 |
||||||||||||||||||||||||||||||||||||||||
| 其他:项目总拆除建筑面积约9473.43㎡。其中学生宿舍组团四 A需拆除东区水电居委会楼(约809.43㎡)、东区后勤临时用房(约 568.00㎡);学生宿舍组团五需拆除学生公寓 5 栋(约1712.00㎡)、学生公寓 6 栋(约2497.00㎡)、学生公寓 9 栋(约3887.00㎡)。此外,还涉及拆除现状构筑物、道路及铺装、树木迁移等内容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1)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精神,申请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若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资信证明)。2)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500万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3)业绩要求:无;
(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在"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且没有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在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的);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申请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申请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申请,如有违反,其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申请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06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8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