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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沙洋县老城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HBSH-202609SZ-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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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H-202609SZ-0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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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2026年沙洋县老城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鸿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沙洋县老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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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铺设DN100PE庭院燃气管20400米、DN80PE庭院燃气管11904米、DN50PE庭院燃气管2976米、DN80架空燃气镀锌钢管900米、DN50燃气立管17140.8米、DN25燃气立管25711.2米;加装室内波纹管42744米,加装燃气表、燃气安全报警装置共计7142套。改造区域DN400给水管4550米,阀门井5座;DN600雨水管4980米,检查井125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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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9268.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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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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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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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全部资质;联合体申请人由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对应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GB1)。
(2)施工资质: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1)。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注:特种设备新旧许可证效力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执行,旧版证书仅在证书载明有效期内有效,过期不予认可,3.1.3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申请人近五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含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申请人近五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含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1.4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联合体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满足相应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④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⑤施工其他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安全员2名,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1.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以联合体申请的,由牵头方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联合申请的,则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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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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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合格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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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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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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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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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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