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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医用气体及纯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 2026-05-26
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医用气体及纯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2312FJ-250007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2FJ-250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56号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内。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及纯水工程,纯水工程包含改建研究实验楼1层病理科,6至7层实验室纯水与超纯水设备及管道输送系统;传承创新大楼2层内镜中心纯水设备及管道输送系统。改建研究楼纯水设备产水量500L/h超纯水产水量250L/h,1台,超纯水终端处理装置4台;传承中心大楼纯水设备产水量2000L/h,1台。医用气体工程包含门诊病房楼、改造研究实验楼。医用气体集中供应系统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末端设施系统等。医用气体供应点位有:普通病房686床、抢救室85床、各类功能病房71床,共计842床位。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本项目包含门诊病房楼、改造研究实验楼的医用气体集中供应系统,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末端设施系统,以及纯水系统等;需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631.77万元
其他: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2)+(3)+(4)+(5)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及以上)【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管道设计,GC2 级及以上)【新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4)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或者以上资质)【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 级及以上资质)【新证】;(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真空负压机)。 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需满足此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平均利润大于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医用气体工程或纯水系统工程(或工程中包含医用气体工程或工程中包含纯水系统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需满足此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要求:1人,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医用气体工程或纯水系统工程(或工程中包含医用气体工程或工程中包含纯水系统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5)施工员:1人,持有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6)质量员:1人,持有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8)材料员: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资料员: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0)机械员:1人,持有机械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1)劳务员:1人,持有劳务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2)标准员:1人,持有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可互相兼任。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5月2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邮编:
43007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人:
魏运波、彭亚美、胡小康、王保东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5223280121
电话:
1537753708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027303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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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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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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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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