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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景城一体炎帝大道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HBSX-202607SZ-008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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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607SZ-008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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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县景城一体炎帝大道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随县新街镇姜湾村与炎帝大道路口,北至炎帝景区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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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炎帝大道随县段全长约9.2公里,建设内容分为五项:(1)道路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车行道路两侧部分应急车道改造为非机动车道、新建慢行系统(总长度共计7314米,宽3米)、道路增加炎帝主题标识、村庄道路与炎帝大道相交处刷黑。(2)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内容为建设公共交通停靠点、一级驿站2处(烈山陶韵驿站、砺石开元驿站)、二级驿站1处、新增特色文化路灯、围墙围挡改造、标识标牌以及垃圾桶等配套设施。(3)文化节点打造:共计5个文化节点,分别为嘉禾福地、金穗秘境、烈山陶韵、砺石开元、古圃新传。(4)室外环境提升: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沿线植物提升、增补行道树和开花植物。(5)美丽乡村提升:主要内容包括临街外立面、村庄改造及雨污管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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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9486.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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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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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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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①或者同时具备②+③。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提供,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下同。业绩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3.1.6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最低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4)勘察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5)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7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具有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8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4)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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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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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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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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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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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31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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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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