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服务平台 登录
当前位置: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详细信息
荆门市东宝区粮经饲统筹发展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05-15
荆门市东宝区粮经饲统筹发展项目EPC总承包(HBDB-202605GT-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DB-202605G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东宝区粮经饲统筹发展项目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2603-420802-04-01-2825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东沃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东沃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林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荆门市东宝区
建设项目规模:流转耕地为两镇(栗溪镇和子陵铺镇)范围内适宜耕地。合计 30743.47 亩。主要包括粮经饲轮作示范工程、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部分
合同估算价:41228.19万元
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审查(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配备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名,安全员 2 名,其中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 ≥3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或设计建安投资额 ≥10000万元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业绩时间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 PC、EPC、DB 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4、投标人信誉要求及财务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2)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5年度,若2025年度审计报告还未出的可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门东沃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荆门市林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长宁社区东宝工业园长宁大道北延伸段以东(东宝文体中心)羽毛球馆幢A幢128室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和平村四组45号
邮编:
448000
邮编:
448000
联系人:
龚鹏
联系人:
王平林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24-2321219
电话:
1507199914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5月15日
附件:
版权所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ICP备1901831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