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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右岸新区农贸综合体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2-24
丹江口市右岸新区农贸综合体项目(EPC)(HBDJ-202602FJ-008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DJ-202602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右岸新区农贸综合体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602-420381-04-01-4511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润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争取上级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市润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丹江口市明珠路与石家庄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33.6平方米(约8亩),主要建设1栋农贸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5516.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50.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6.66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6862.81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_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投资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2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江口市润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丹江口市均州路街道办事处均州社区沙陀营路30号503
地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装卸连运公司
邮编:
442700
邮编:
442700
联系人:
李伟
联系人:
李炳剑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95210789
电话:
187720576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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