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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2026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退化湿地修复)项目
发布时间: 2026-10-30
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2026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退化湿地修复)项目(HBYY-202610SZ-014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610SZ-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2026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退化湿地修复)项目已由十堰市林业局以2026-5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郧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及周边部分区域
建设项目规模:栽植(播种)乡土树(草)工程、自然湿地岸线维护工程、鸟类栖息地营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402.427379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 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 2023、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2月04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宏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沿江大道81号
地址:
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献珍路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杨艳敏
联系人:
江有政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636217711
电话:
1321719398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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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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