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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洛阳镇乡村环境整治提升与产业振兴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05-18
曾都洛阳镇乡村环境整治提升与产业振兴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ZD-202605QG-00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5QG-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洛阳镇乡村环境整治提升与产业振兴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以2512-421303-04-01-1492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包括51km农村道路提档升级、17个村庄环境整治提升、0.5万亩低效坑塘及渠系治理、35.9km农村供水管网升级改造、6.5km河流综合治理、1.68万亩特色农业种植基地、0.8万亩林下中药材基地等
合同估算价:39909.73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不需要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联合体成员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满足对应的资质即可】,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5 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不需要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联合体成员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满足对应的资质即可;(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实施招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投票表决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季梁大道18号
地址:
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301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郑阳
联系人:
程宏斌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22-7030886
电话:
0722-331330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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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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