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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全域充电桩配套提档升级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11-04
应城市全域充电桩配套提档升级项目(EPC)(HBYC-202611QG-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611QG-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全域充电桩配套提档升级项目(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420981-04-01-2483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盛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盛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孝感市应城市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应城市全域建设安装720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配置高压接入配电系统、箱式变压器监控系统、智慧运营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充电桩罩棚及广告招牌等设施。
合同估算价:8297.79万元
其他:本项目为企业备案项目,由招标人组织处理招标活动中发生的异议、投诉、举报。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合计满足即可),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800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盛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城中街道体育场路6号
地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60-12号
邮编:
432400
邮编:
432400
联系人:
刘鹏
联系人:
艾辉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8671298168
电话:
192071236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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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1月0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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