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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及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二期)(EPC)(HBDJ-202607FJ-02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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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J-202607FJ-02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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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及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二期)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社会〔2026〕6号及丹发改社会〔2026〕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瀚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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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1、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62268.33平方米。其中:新建实验楼2栋 (B1,C1),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4栋 (B2,B3,C2,C3),建筑面积1726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4栋 (E1,E2,E3,E4),建筑面积24280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1个(G1),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新建校门建筑面积330平方米;新建门房一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新建连廊建筑面积1733.33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820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2、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40106.67平方米。其中:新建实验楼1栋(D1),建筑面积 387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综合楼A1)1栋,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2栋(D2,D3),建筑面积781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2栋(F1,F2),建筑面积 12140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1个(G2),建筑面积3720平方米;新建连廊建筑面积 866.67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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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49952.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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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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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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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职称;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6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面积6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6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5. 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23年、2024年、2025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 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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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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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办法采用资格预审 (合格制),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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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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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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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16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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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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