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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学生宿舍项目EPC总承包(HBJM-202604FJ-010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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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JM-202604FJ-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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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漳经发投【2026】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技师学院(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技师学院(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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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学生宿舍4#、5#、6#、10#,建筑面积27482.03㎡,并进行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雨污排水管网、化粪池、道路、室外地面硬化、绿化、综合管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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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91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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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1)设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相关规范。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标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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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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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满足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附注,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000平米或总投资额≥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②施工业绩: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000平米或总投资额≥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4)其它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人;
(5)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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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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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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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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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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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7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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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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