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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国省道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HBXI-202610SZ-020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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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I-202610SZ-02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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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国省道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603-420921-04-01-5460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楚畅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楚畅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境内G107与S243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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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综合服务区,占地面积约43亩。其中一期建设1栋综合服务楼1040㎡、1栋综合站房300㎡等,配套建设加油、加气、充电站、停车区及相关设施。(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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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71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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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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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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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一)资质条件:(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三)业绩要求:独立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②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四)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仅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人员须对应满足该岗位资格条件。(2)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有效的注册执业证书。(3)施工负责人:①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②市政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③机电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五)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搜索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的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四家(含);(3)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信誉要求。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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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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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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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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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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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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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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