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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学生公寓整体翻修-中区11号楼、中区12号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05-27
南湖校区学生公寓整体翻修-中区11号楼、中区12号楼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5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5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校区学生公寓整体翻修-中区11号楼、中区12号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关于南湖校区中区11、中区12栋两栋学生公寓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立项情况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项目规模:中区11号楼、中区12号楼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中区。本工程仅改造中区11号楼屋面防水、防雷以及阳台封窗,其中涉及防水面积约为967.6平方米、阳台封窗间数为165间;中区12号楼建筑面积为5084.60平方,共6层,砖混结构,内廊式布局,修缮后宿舍间数141间。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现状存在立面老化陈旧、渗水,吊顶、地面、墙面等多处老化破损,部分线路损坏掉落等问题。本工程将有效改善中区11、12号楼的环境,提升基本办学条件。具体详见初设图纸。
合同估算价:832.85万元
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32.851964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要满足上述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由施工、设计两家单位组成,且需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老师
联系人:
陈芳铭、田翠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27-88386186
电话:
1850274352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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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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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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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5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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