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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10-13
房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HBFX-202610QT-00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10QT-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扶持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扶持及地方配套:100.0% ,招标人为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房县白鹤镇孙家湾村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房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1座,其中一般废弃物处理规模100t/d、大件废弃物处理规模100t/d,收集处理城关镇的一般废弃物和房县全县域的大件废弃物。分拣中心处理方式:机械系统加人工系统。
合同估算价:3936.0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1 项业绩:①一项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业绩;②一项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一项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 (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2、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3、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 / 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滨河大道86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梁耀发
联系人:
杨恒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9-3220179
电话:
173865286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76365192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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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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