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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智慧农业基地示范园项目总承包(EPC+O)
发布时间: 2026-02-10
大别山智慧农业基地示范园项目总承包(EPC+O)(HBXS-202602FJ-00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602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别山智慧农业基地示范园项目总承包(EPC+O)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601-421125-04-01-183589,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浠水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浠水县清泉镇,浠水河北岸,主城区东侧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约270.1亩,总建筑面积约95551.8㎡,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3栋,种植配套1栋,基质处理1栋,看护房1座,检验检疫监测1座。
合同估算价:21244.46万元
其他: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工期730日历天,运营期限18年)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②运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运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4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4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1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地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高鹏
联系人:
吴小丽、 陈玲俐、 冯娟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164108836
电话:
1507167744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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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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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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