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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棠树岭山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8-20
蕲春县棠树岭山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HBQC-202608FJ-008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8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棠树岭山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124号、鄂财建发[2026]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向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0%、上级资金:80.0%,招标人为蕲春县向桥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蕲春县向桥乡棠树岭村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4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为2662平方米;新改建山地户外器械运动体验中心,建筑面积为664平方米。新建120平米公共卫生间,以及新建山地户外营地运动区、生态停车位、给排水系统、电力电讯、消防、垃圾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1250.0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 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外,其他资料均由牵头单位盖章(招标文件中若另有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和盖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向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向桥乡向桥街 1号
地址:
湖北省蕲春县漕河李时珍大道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占尚辞
联系人:
张琴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477685600
电话:
1882736011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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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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