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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3-17
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HBFX-202603SZ-00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03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房县门古寺镇秦口村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日处理200m³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主支管网3.312km,地面拆除及修复3525㎡;新建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约90座;新建排水沟0.31km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采用改良型A²0+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产生的污泥压缩后进行卫生填埋
合同估算价:519.94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联合体指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方式实施。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丁字街24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 号(广济医院向南300米)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刘磊
联系人:
付琴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733548350
电话:
1557196092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0390593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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