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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10-29
英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YS-202610FJ-01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610FJ-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山改审批(2025)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自筹资金:20.0%招标人为英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英山县红山镇叶坊村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588平方米,新建两栋实训楼和一座成品门房。其中1#实训楼4085.9平方米,2#实训楼3482.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130.98万元
其他:建安费2868.52万元、设计费50万元、勘察费15万元、基本预备费197.46万.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下同)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1.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3)施工负责人(满足条件情况下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投资额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公示网址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另需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设计业绩另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中的设计业绩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业绩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④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资料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⑤联合体中标后,全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本总承包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价款、违约赔偿等全部事项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按照《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6〕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英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54号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22号
邮编:
438700
邮编:
438700
联系人:
余乐
联系人:
付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8971706933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5427406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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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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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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