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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阳平镇功能城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6-10-22
大悟县阳平镇功能城镇建设项目(EPC)(一标段)(HBDW-202610SZ-03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DW-202610SZ-03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阳平镇功能城镇建设项目(EPC)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审批【202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阳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100.0%招标人为大悟县阳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大悟县阳平镇
建设项目规模:城镇街道及滨河环境改造:立体环境改造约20000㎡,场地整理14700㎡,铺装人行步道3500㎡,人居环境整治6500㎡,包含停车位建设及充电桩;基础照明,居民运动健身设施,社区服务驿站1处,沿河安全栏杆等基础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1660.0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悟县阳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悟县阳平镇新建街8号
地址:
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
邮编:
432800
邮编:
432800
联系人:
徐紫轩
联系人:
吴俣哲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2-7423008
电话:
0712-72155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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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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