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嘉鱼县高铁岭镇。
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全长13.315公里的武深高速嘉鱼南至石矶头港区疏港道路,配套建设道路沿线苗景一体化工程、停车场工程。其中武深高速嘉鱼南至石矶头港区疏港道路服务区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嘉鱼县高铁岭镇九岭山S359省道以南。总用地面积52963.25平方米,约79.444亩,地块呈较规则多边形,整体地势较相差较大。拟建各类总建筑面积约4820.6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4820.65m2,容积率为0.09,建筑密度7.17%,绿地率6.04%,小汽车机动车停车位102辆(其中充电桩车位20个,小车车位82辆);大货车停车位178辆(其充电桩车位29辆,大货车车位149辆)。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节能绿建、加油加气站工艺、以及消防水箱、污水处理池、绿化、围墙、道路及停车场等室外配套工程。
3、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服务区建筑、绿化、加油加气站工艺等各专业)、设计驻场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因规模调整产生的变更设计,并参与项目各环节验收;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调研、采购、运输、装卸、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售后保障,确保满足设计标准与施工进度;3)施工工作:负责全部工程的施工实施,含道路、建筑、绿化、室外配套及加油加气站工艺施工;负责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承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修复与服务;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总承包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其他参建单位;负责全流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合同管理;办理项目全部审批、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
5、项目估算总投资: 468842326.3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勘察资质和②设计资质和③施工资质;其中①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上述相应要求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公示期限
从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4日
四、意见的提交方式
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均可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但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提交至湖北贝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9956002@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反馈意见。
五、招标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鱼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4号
联 系 人:李嘉迪
电 话:13907243182
招代理机构: 湖北贝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嘉鱼大道东城时代4栋1单元401
项目负责人: 孙琪/郑娟
电 话:13971037426/15972400188
电子邮件: 99560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