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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HBZD-202607SZ-008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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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607SZ-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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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随曾发改审批〔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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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改造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小区外配套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小区外人行道,增加无障碍设施盲道;整治通信线缆,增设公共照明设施。2.楼本体改造建设:对既有建筑进行屋面防水改造,加装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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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3730.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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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项目资格预审后进行的招标工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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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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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a或b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②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③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财务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时,则至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须另增派一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6)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施工负责人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时,则至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须另增派一名施工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7)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3.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及其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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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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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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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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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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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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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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