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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金桂路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HBNX-202607SZ-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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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NX-202607SZ-0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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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金桂路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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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网总长1.71km,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网总长0.939km;雨污混错接点改造54处、管网病害修复34处、管道清淤94处;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新建DN300-DN600污水主管长13.58km,DN300-DN1000雨水主管长6.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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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0272.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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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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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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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 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满足):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 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满足):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履约能力。(3)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下列业绩之一:单项投资额0.7亿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8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额0.7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0.7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同步提供佐证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同步提供佐证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4)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②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交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近五年完成过1______项(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_______专业______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 个。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其他要求:(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 电子交易平台 ”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详见预审后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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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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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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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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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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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12日至2026年07月15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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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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