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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7-15
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HBYC-202607FJ-017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607FJ-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5]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河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项目规模: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血液透析设备及应城市杨河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改造、设备购置等;
合同估算价:780.95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设备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或类似本项目的医疗设备采购或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①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69号
地址:
应城市宇洋双创园51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前
联系人:
刘进锋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2-3245941
电话:
0712-32255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3738602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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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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