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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凉亭雅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07-31
麻城市凉亭雅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607FJ-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607FJ-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凉亭雅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6-421181-04-01-6322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麻城市金通大道以东,仙居乡大道以北。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4栋17层高层住宅楼,规划总用地面积12250㎡,总建筑面积37,493.21㎡。
合同估算价:9313.7万元
其他:(1)合同估算价为:9313.7041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14.704181万元,工程设计费:99万元,预备费:400万元);(2)计划工期:6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④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注: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6)投标人按资审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资审文件格式,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打印的电子证书(如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0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万家堰社区幸福嘉苑南区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刘海兵
联系人:
胡珂淳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100627667
电话:
138719612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78052124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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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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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7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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