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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10-10
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609QG-01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HG-202609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化工产业园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已由黄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黄高发审批 (2026) 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
建设项目规模:1、主要建设内容: (1)地下水历史存量污染修复工程。针对石油烃(C1o-C4o)、四氯化碳污染风险管控区,开展“抽出-处理”、“原位化学氧化”和“原位强化生物修复”;布设114口抽提井、165口注入井、44口监测井,修复处理污染地下水等内容。 (2)园区地下水扩散风险管控工程。沿古河道污染羽主迁移带,建设1道长70m、厚3.0m、深11m的可渗透反应墙(PRB),拦截、降解污染物等。 2、工程规模: (1)风险管控总面积:46281㎡(四氯化碳管控区20708㎡、石油烃(C10-C40)管控区25573㎡)。 (2)污染地下水处理量:约25万㎡。 (3)连续式可渗透反应墙(PRB)工程量:长70m、宽3m、深11m 。
合同估算价:4508.911166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总承包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②设计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③施工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包含水污染防治或水污染修复的环保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和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份额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独立投标人,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应不低于60%。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4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大道 15 号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 宝塔大道81号2幢208室
邮编:
438000
邮编:
438000
联系人:
王昭
联系人:
杨志镖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3-8830006
电话:
189863421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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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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