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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10-23
浠水县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承包(EPC)(HBXS-202610FJ-019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610FJ-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604-421125-04-05-694785,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盛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浠水县盛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浠水县
建设项目规模:浠水县天盟·未来城处170套、融锦名城处30套、星河荟处70套、润达美墅(三期)处140套、御河城市公园处50套、金河湾处20套,共计480套,总建筑面积56875.81平方米,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内部装修,包括内部装饰、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购买家具电器等。
合同估算价:4492.71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盛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地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镇 民政路 1 号 A 栋 201 室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舒子豪
联系人:
吴小丽、陈玲俐、冯娟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581256116
电话:
1507167744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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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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