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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改建项目(患者活动室改造及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9-09
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改建项目(患者活动室改造及配套工程)(HBZS-202409FJ-009004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409FJ-009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改建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精神病医院(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山县精神病医院(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市捷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
建设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照护、安全防护和室内外活动场所改造,配套相应设施设备。
合同估算价:96.51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4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山县精神病医院(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十堰市捷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十堰路117号
地址:
竹山县盘龙上河城5号楼3单元2楼
邮编:
442200
邮编:
442200
联系人:
陈伦鹏
联系人:
李进兰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9-4232069
电话:
1313570669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9月0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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