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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
发布时间: 2026-07-10
咸安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HBNX-202607FJ-009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NX-202607FJ-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O)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6]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咸安区文笔大道160号
建设项目规模:拟建的咸安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对原咸安区社区福利院内闲置用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共3983㎡,设置护理型床位88张。主要包括:建筑加固、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升级,同时购置安装护理型床位适老化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973.17万元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有),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③运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 3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含运营),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高池
联系人:
王高池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247245655
电话:
1324724565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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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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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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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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