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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水饮料配套玻璃瓶厂项目EPC
发布时间: 2026-02-04
丹江口市水饮料配套玻璃瓶厂项目EPC(HBDJ-202601QG-001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DJ-202601QG-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水饮料配套玻璃瓶厂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420381-04-01-9704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丹曜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湖北丹曜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丹江口市东环路海淀工业园。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126.43亩,建设联合车间、原料车间、碎玻璃处理车间等单体,总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新建2台天然气窑炉和自动化生产线,生产高档轻量化玻璃瓶罐,建成后产能可达13万吨,打造全链条数字化管控的玻璃制品生产基地。
合同估算价:35768.46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过1项单项投资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从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认定时间,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4)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工作的。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丹曜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江口市沙陀营路
地址:
丹江口市生产路
邮编:
442700
邮编:
442700
联系人:
黄梦媛
联系人:
张宇扬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9-5221007
电话:
159725820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0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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