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服务平台 登录
当前位置: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详细信息
房县鲍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3-30
房县鲍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HBFX-202603SL-004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03S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鲍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5〕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扶持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房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房县白鹤镇(长龙堰、赤岩、白鹤观、堰河、黄杨村)。
建设项目规模:本次项目治理总长为7.6千米(鲍家河桩号2+800~10+400)。下游起点位于房县鲍家河河口(桩号2+800),上游终点位于许家湾(鲍家河桩号10+400)。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河长7.6千米,清淤3759.3立方米、格宾石笼护岸1.82千米、生态浆砌石护岸1.67千米、生态步道工程0.56千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合同估算价:482.3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4)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3.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3.4.3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 3.4.4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3.4.5其他要求详见正式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37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6号楼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丁大伟
联系人:
丰琴、焦娇(异议联系人)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9-3233806
电话:
0719-888339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30日
附件:
版权所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ICP备1901831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