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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城北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管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DB-202609SZ-00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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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B-202609SZ-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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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东宝区城北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管网改造项目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发〔202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荆门市东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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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含荆北街、钱家河及相交道路管网改造工程,聚仙路及相交道路管网改造工程,盐池街及相交道路管网改造工程,月亮湖路、航空路、东三环及相交道路管网改造工程,207复线管网改造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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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1711.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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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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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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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由设计方提供):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由施工方提供):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项目配备人员证书注册/登记在本单位,证书有效):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5)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结构、道路、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市政)、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3名,且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8)项目配备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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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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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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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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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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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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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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