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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ZZC-1
发布时间: 2026-09-04
HDZZC-1(HBZD-202609FJ-01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9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8-421303-04-01-6746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矿区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万店镇西北约 6.4 公里处,在曹家湾辉绿岩矿区周边就近建设。中转料仓位于原矿区外运道路1.35公里处(用地面积约 64 亩)、建设总容量约 50万吨(其中3、4#储存能力不少于10万吨)
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②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任务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 (注: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本)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业绩: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满足①和②:①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内容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②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合同需包含能反映业绩规模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无法反映业绩规模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②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 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资料员:1人。 (注: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书、业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合同需包含能反映业绩规模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无法反映业绩规模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扫描件。 3、除上述材料外,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不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按上述要求提供了《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数量法的“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0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新街336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邮编:
441300
邮编:
430050
联系人:
李晶晶
联系人:
徐雅洁、柯英、何圣泉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554037016
电话:
1592761262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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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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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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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9月0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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