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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07-23
黄冈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607SZ-005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HG-202607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26〕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黄冈市黄州区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对遗爱湖大道、赤壁大道(青砖湖路至明珠大道)、黄州大道(西湖一路至西湖四路)、西湖三路、沿江大道(西湖三路至西湖一路)、西湖二路(宝塔大道至黄州大道)、八一路(沿江大道至青砖湖路)等7条道路进行改造,累计里程约11.43km。具体改造内容包括: 1.人行道更换新建步砖33256㎡,新建彩色沥青非机动车道58572㎡; 2.施划慢行道、停车位及机动车停靠标线4011m,增设标志牌58个; 3.修整树穴116个(更换树篦)、缘石22645米,绿化带花圃1058m; 4.增设监控设施8套。
合同估算价:2105.24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投标人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如为联合体,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可由满足条件的项目经理兼任。(4)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 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总承包指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各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4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指市政工程设计】;②施工单位施工业绩: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施工项目指市政工程施工】;注:设计业绩由承担设计一方提供,施工业绩由承担施工一方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按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对应认可。(①设计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招标人签署的设计成果接收证明,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签发时间为准或招标人签署的设计成果接收证明的签收时间为准;②施工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 (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应当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可查,须提供查询截图及网址)。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00.00万元,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及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⑨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⑩投标人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若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4其他要求:(1)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体育路3号
地址:
黄州区青砖湖路180号2幢3楼
邮编:
438000
邮编:
438000
联系人:
李轶
联系人:
曹泽强、余佳、杨志威、陈建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0713-8080186
电话:
0713-8390479
电子邮箱:
121582794@qq.com
电子邮箱:
308143878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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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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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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