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高铁片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昭君文化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 |
项目名称 |
兴山县高铁片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昭君文化中心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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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号 |
2511-420526-04-01-262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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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湖北昭君古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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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昭君文化中心与局部地下室,昭君文化中心及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体系,最大跨度39m,昭君文化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29812.12㎡,占地面积18137.19㎡,建筑高度23.9m,其中内含综合展馆4788.22㎡、多功能剧场6167.63㎡、运动馆5765.53㎡、公共配套3750.23平方米、架空空间9340.51平方米;广场下方设局部地下室33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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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与相关审查、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相关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效果、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不包括招标人另外委托的高压变配电设计、燃气设计、三网合一设计、二次精装修设计),达到施工要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室外附属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暖通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弱电设计等。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不含二次精装修及供配电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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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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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万元) |
288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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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招标时间 |
2026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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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勇 |
联系电话 |
13507245479 |
备注 |
以上内容是该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初步概况,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信息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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