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服务平台 登录
当前位置: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详细信息
2025年度蕲春县张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EPC)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15
2025年度蕲春县张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EPC)项目(HBQC-202606SZ-00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6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蕲春县张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3-421126-04-05-8119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4%、贷款:79.6%,招标人为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以“全域规划、综合治理、多措并举”为原则,以“耕地数量增加、生产条件改善、农村产业升级”为目标,项目区总面积5272.7607公顷 (7.91万亩),共划分整治区域面积3256.4775公顷(4.88万亩),主要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等四项工程。
合同估算价:26922.14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勘察设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任人。④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 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不限定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1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支三路68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139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王伟志
联系人:
吴伟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5272026979
电话:
181717898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6月15日
附件:
版权所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ICP备1901831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