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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6:28发布单位:团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天拓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0号和成中心写学楼28层2808室

被投诉人:黄冈欣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发展路57号

相关当事人: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团风县江北公路西侧3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天拓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中标公告发出后,投诉人向代理机构黄冈欣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就该项目提出了质疑,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团风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1:要求知道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得分和排序。
(二)投诉事项2:申请查看本企业的评审得分明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为了解情况,我局分别向投诉人、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了解情况,对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核实与说明。现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决定:1、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及时构整改。
2、关于投诉人申请查看本人的评审得分明细要求,责令代理机构告知投诉人的评审得分明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团风县财政局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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